一、制定的背景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為貫徹落實市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加快實施“三個一批”企業培育行動,根據區委、區政府實施產業“六大倍增計劃”的工作部署,優化和穩定重點產業鏈,進一步加強對重點產業,創新型、成長性企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實為重點培育企業解決非佛山戶籍員工子女入學問題,打造順心順意的營商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依據
(一)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順德區上市企業倍增計劃行動方案》的通知;
(二)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順德區實施產業鏈鏈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策體系框架
扶持辦法由6個章節和12個條款組成。
第一章:總則。明確本辦法的制定目的、申請人及重點支持培育企業的范圍。
第二章:申請條件及材料。明確申請條件以及申請所需材料。
第三章:申請程序。明確申請人需按照個人申請、企業推薦等程序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公辦學校。
第四章:審核及學位安排。明確容桂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及教育辦公室對企業資質條件及申請材料的審查,以及學位安排的事宜。
第五章:罰則。明確重點支持培育企業對申請材料審核的責任,如存在虛假材料的,將取消企業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當年入學名額申請資格。
第六章:附則。包括政策使用的其他規定、辦法有效期等。
四、主要內容解讀
(一)支持范圍和方式。
給予以下兩類重點支持培育企業一個員工非容桂戶籍適齡入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公辦學校的子女申請入學名額:
第一類對象:獲得“2021年度佛山市高質量發展百佳企業”稱號的企業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類對象:在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且屬于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億元以上電商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或區政府認可的境外資本市場實現IPO上市的企業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省級或以上的“專精特新”企業。且申請入學名額的員工須在重點支持培育企業最近一次就職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6個月)。
(二)申請要求和程序。
符合條件的員工需個人提出申請并報所在企業審核、推薦。企業對個人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在申請表上填寫推薦意見后,報送至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對企業資質條件及申請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名單移送至街道教育辦公室。街道教育辦公室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最終審核,并將最終審核結果報送街道辦事處進行備案。
(三)學位安排。
容桂街道教育辦公室根據申請情況和學位情況,并按照小學、中學招錄時間統籌安排學位,并進行公示。不接受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學位。
(四)實施日期。
由于街道教育辦公室印發的招生辦法中規定接受入學申請時間為2022年7月前。結合實際,本辦法由發布之日起實施,并接受企業員工申請。
(容桂街道辦事處)